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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内怀孕,要求公司辞职,公司要不要辞职,有法律依据吗

2022-03-03
不要辞职,除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公司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非本人意愿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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