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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可以选择到相关部门进行续费,重新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假若不进行续费,国家则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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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如果没有办理续期手续,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商铺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可以自动续约,继续缴纳商铺的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商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个人只是有商铺使用权,商铺的40年也就是指商铺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商铺土地租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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