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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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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搬迁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了搬迁的企业房屋土地等价值、搬迁产生的费用、临时安置补偿费以及因为征收搬迁导致的停工停产造成的损失补偿等这些部分的费用,具体的赔偿数额是依据实际的征收政策决定。
企业拆迁赔偿项目主要有四块: 一是房产价值赔偿。 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 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 二是设备设施赔偿。 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1、是政府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 2、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 3、是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所以虽然现在已有拆迁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此项目评估,但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损失差距较大。 三是停产停业赔偿。 停产停业赔偿方面在国内处理上有不同标准。有些省份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300-400元,有些省份是一半,有些省份是没有赔偿。属于可以协商部分。 四是搬迁奖励赔偿。 搬迁奖励赔偿是固定的,基本上是每平方米一百九十元左右。 备注:企业无形资产的赔偿争议是最大的,一般在实践操作中比较困难。理论上企业无形资产是存在的,但举证和认可有比较大的难度,所以基本上是通过上述四块赔偿的充分赔偿来补充。
1、单位因为搬迁,需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2、单位搬迁,单位和员工的劳动合同是需要变更的,那么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变更,员工继续上班,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需要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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