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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共同财产个人签字生效。 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方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办理...
处分共同财产时,如果只有一方签订的合同,其合同效力存在重大缺陷,原则上需要另一方追认才能生效。但如果买受人是出于善意,就无法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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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共同财产个人签字生效。 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方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原则上买卖合同上应当由两个产权人分别签字,合同才为有效合同。 2,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一人签字合同仍然有的情况包括: (1)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其有代为进行相关房屋买卖的权利的,可以由取得委托授权的产权人一人签字办理,合同有效。 (2)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未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对房屋出售有代理权,且支付合理价款时,合同有效。 (3)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出售房产时未取得另一产权人同意,一人在合同上签字后,另一产权人事后追认同意的,合同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一个人签字一般不生效。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单方签字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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