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事业单位的休假制度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休假待遇一样,具体参考如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
事业单位职工请事假是否扣工资,如何扣发,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由各省市规定,但各省市规定不同。一般都有一定时间免扣期,一定时间基本工资扣除期,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被录用的编辑录用后,使用者必须依法与编辑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初次签订时可设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按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可享受相关奖金、福利待遇。 2、编辑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资、工作年数、职场工资(补助金)、奖金和福利等5部分构成。 3、基本工资:各部门编辑的基本工资可根据当年江山市企业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设定。其中包括个人应支付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 4、工龄工资:初次录用的编外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工龄满一年(含试用期)后,从第二年(第十三个月)开始计算工龄工资。工作年数的工资标准是每年20元。已在岗编外人员的工龄按编外人员到现工作单位的实际在岗时间计算。经局党委同意,局内调动的编辑可以计算原公司的工作年数。 5、职场工资(津贴):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编辑人员职场责任和设置情况,制定职场工资标准,每年一次报告局政工科初审后,局政工科报告局党委讨论审查。编辑获得与本单位相对应或相关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被本单位录用的,可适当补助金。对于与本单位或专业无关的职务,不得录用或发放补助金。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建造师或同等相关注册证书的给予100元/月补贴,获得工程师或高级技师证书的给予50元/月补贴,获得助理工程师或技师证书的给予30元/月补贴,获得技术员或高级工.中级工证书的给予20/月补贴。获得的证书原件应交给本单位办公室保存。司机岗位工资可根据具体岗位制定,原则上应参照行驶公里补贴。 6、奖金: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经费状况和经营利益、职场责任,核定本部门编辑人员年度奖励工资总额,报告财科初审后,报告党委审查。奖励工资可根据本部门的相关评价制度按月或年度支付。 7、福利: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部门的经费状况和经营效益,发放编辑假日的实物福利和午餐费等,但发行必须符合上司的规定。事业单位其他相关福利由各单位自定。企业编外人员福利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8、编辑外部人员的社会保险和个人公积金:使用者必须按照上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工人支付社会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公司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使用者可以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经费情况向编辑缴纳个人公积金,所需缴纳的公积金不低于全市最低公积金缴纳标准。 9、季节性劳动者.计价器制劳动者.食堂.门卫工作人员.退休年龄退休人员等,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鼓励通过人才劳务市场进行劳务派遣劳动者,防止和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单位保安员需按编外人员程序招聘。 10.各部门应参考事业单位的设置方法,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对编辑设置部门责任,严格控制编辑人员数量,明确编辑人员的部门和责任,对编辑人员决定部门、责任、工资。 11、编辑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的原则不采用。确实是因为工作需要,需要再就业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退休人员的,使用者必须书面申请,工科初审后,报告局党委批准,体检合格后可以录用。 12、使用者在本年度内,因工作需要或者人员离职需要新的录用者的,应向局党委员会写申请书,说明录用理由、人数和条件,报告局政工科初审后,报告局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本年度.本部门.同一招聘部门未录用的人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报局党委同意,录用部门。 13、不遵守编辑人员的相关招聘、管理规定、不按规定程序实施招聘工作的,或者在招聘工作中有违反纪律的行为被通报检查的,给予责任部门的相关领导和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未经局党委同意,自己录用的,一旦后退休,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事业单位职工长期请病假工资根据其工作年限来计算,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第三条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一、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二、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三、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扩展资料: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5人已浏览
1,057人已浏览
3,134人已浏览
1,5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