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国家规定的职工产假工资怎么发的和相关产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程款结算的诉讼时效起点如下: 1、结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自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具体表现为发包人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违约。 当事人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后; 当发包人怠于履行结算义务时,承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的起点是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2、当事人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文件,发包人在接到结算文件的合约定期限内予以审核并作出答复的; 发包人应当在此期限内确认同意或者不同意结算结果,并及时配合承包人重新结算。 3、发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回复的,可以认定答复期限届满后怠于履行结算义务,诉讼时效自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发包人在仅约定期限内回复不同意结算结果的; 但懒于与承包人协商重新结算的,视为懒于履行配合结算义务,承包人请求结算的诉讼时效自答复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般产假工资和正常出勤工资一样,若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仍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计算方法交个税。
我国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具体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下面将列举部分地区的相关规定。 广东省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山东省 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四川省 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三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上海市 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