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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没有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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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1、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原本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的,但是现在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已全部过了,所以没办法再请求,这是你没有依法及时维权产生的不利后果; 2、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不到六个月可以要求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视为工作一年,也可以要求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总之,这就是要看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 3、如果公司没有支付你加班费,你可以主张加班费;也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4、像你这样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在打官司之前一定要准备好证据,建议找律师咨询或者代理,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以上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离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赔偿;不超过一个月且不超过上述离职的,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后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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