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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议中有放弃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条款,该条款无效, 根据你的伤情,已达到轻伤二级或轻伤一级,对方应当负相应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在鉴定伤情...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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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协议第四条“乙方保证在二次手术出院治愈后不再向甲方提出索要任何费用的要求”非常不合理,理由如下: 1、你与单位之间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你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劳务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劳务公司拟定的该份协议仅赔偿你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是远远不够的; 二、本案的处理方式: 1、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一般情况下,受伤后3个月可以鉴定)。如果医嘱中没有“加强营养,需要护理”医嘱,你还可以就护理期限、营养期进行鉴定; 2、如果经鉴定构成残疾、需要护理及加强营养,你可以向劳务公司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 3、如果伤者尚有父母或未成年子女的,还可以向劳务公司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4、经过鉴定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后,可与劳务公司协商索赔;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向劳务公司所在地或工作受伤地的法院起诉索赔; 三、综上所述,劳务公司拟定的该份协议非常不合理,你可以拒绝签订。待治疗终结经过鉴定后再处理。 为了保证以后的索赔顺利,建议及时搜集并保留因工受伤的证据;保存好住院病历。
我们认为在工伤赔偿协议签订时,往往劳动者的伤情尚未稳定,更未做伤残鉴定。因此,是否构成伤残还处于无法预知的状况,劳动者作为一个没有专门知识经验的一般人在签订协议时,自然难以预见自己的损伤程度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实际损失数额,属于显失公平。法律规定: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在订立合同时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撤销的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变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中也对该条进行了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补足差额部分。
1、工伤赔偿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所以,工伤赔偿是可以私下签订赔偿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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