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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
区别主要在于: 1、协议的存在 2、协议的内容 3、债权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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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五条【由第三人不履行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要点及在诉讼上的利害关系: 债权转让:在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后,原债权人就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变成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由(向)第三人履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当事人,原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直接向其主张权利义务。
第六十四条【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五条【由第三人不履行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要点及在诉讼上的利害关系: 债权转让:在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后,原债权人就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变成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由(向)第三人履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当事人,原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直接向其主张权利义务。
债务人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时,由债权人而不是第三人向债务人追究违约责任,当第三人违约时,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债权人。债权转让: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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