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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房的土地出让金通常都是无交纳的,土地的获到方式是划拨,只能作为安置房使用,该房屋只要使用权不能买卖。 2.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想更换为国...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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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的。 2、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所属土地是划拨性质。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是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出让金的高低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而使用划拨土地因没缴纳出让金,所以没有明确受那些因素的限定,这样在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如何参照出让土地使用权作因素调整就显得无所适从了。因此,需要估价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当的估价方法和合理的调整系数。
安置房土地出让金的计算首先要分类,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比如北京的回龙观、天通苑、通惠家园等等,批地的时候就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 如果房本上面加盖了方形章,写着按经济适用房管理,那就是3%的土地出让金 商品房是不用交土地出让金的,回迁房里面可能会有一部分商品房,是因为原房主被拆迁的房子是私房,所以回迁后也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不过这种几率很小。
是的。安置房不是商品房,土地属于分配性质。分配土地使用权取得与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的区别在于是否支付转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不同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等不同方式,按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40%。标定地价由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期限和土地条件进行核定。转让费的水平由多种因素决定,转让费的使用不明确受这些因素的限制,因此在评估土地转让使用权时,如何参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因素进行调整是不知所措的。因此,评估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当的评估方法和合理的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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