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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何时正式生效施行

2023-01-13 4人已浏览
  • 唐玉娟律师

    唐玉娟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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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就业促进法2008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延续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调整为3个月以上,执行至年底);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延续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调整为3个月以上,执行至年底);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延续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调整为9个月以上,执行至年底);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延续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调整为6个月以上,执行至年底);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延续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调整为6个月以上,执行至年底);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延续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调整为6个月以上,执行至年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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