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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性质是什么

2020-08-15 950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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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提单的性质: 1、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 2、运输契约证明,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 3、货权凭证,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
法律依据
根据《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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