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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职工征信合法吗

2020-09-12 759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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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单位不属于征信机构的不能查看职工征信报告; 2、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不得用作约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 3、征信就属于个人隐私一部分,只有我们自己能够查询,旁人没有权利,查询我们的征信情况。公司要职工征信,很明显侵犯了我们个人隐私,是一种不尊重职工行为。为了保护我们隐私,职工们有权利拒绝公司要求,保护好个人征信隐私。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 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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