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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医保报销流程

2023-05-23 18人已浏览
  • 王焕坤律师

    王焕坤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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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合肥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门诊报销:合肥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应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身份证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刷卡结算; 2、住院报销: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治疗时,应先使用居民医保卡(市民卡)或身份证进行登记,出院时联网结算; 3、出院结算: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提供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就诊病历、医疗费用明细表和结算单等资料,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或住院部三楼医保窗口)进行结算。由医院定期将住院费用明细表、结算单等相关资料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医保报销条件: 1、确认参保身份:在就医前,需要确认自己已经参加了当地的医保,可以通过社保卡、医保证明等方式进行确认; 2、就医类别:医保一般只会对于治疗性的医疗行为进行报销,如门诊、住院、手术、检查等。一些美容性质的医疗行为,如牙齿美容、整形美容等通常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 3、医疗费用:医保只会对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如诊疗费、药品费、检查费、手术费等。个人自费的部分,医保不予报销; 4、医院资质:医保只会对于合法经营的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如公立医院、合格的私立医院等。不合法的医疗机构或者诊所,医保不予报销。 综上所述,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机构或者口腔医院进行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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