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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大学生医保报销标准如下: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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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办理资料:1。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劳动合同、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管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他医疗证明、婚姻证明。2、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劳动合同、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管的医疗服务费票据、出院证明、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他医疗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或配偶失业证明。3、计划生育手术费《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手术费票据、病情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婚姻证明。4、生育、计划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用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财政部门制作或监管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本人身份证。办理流程: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和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院总结等材料,每月1-10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1、可以报销; 2、在外地发生生育、计划生育相关费用需额外提交: A、本人异地发生生育费用情况说明(需本人和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B、当地医院资质说明(说明需包含医院在当地的级别、医院是否属于当地医保定点机构,该说明由就诊医院出具并加盖公章) C、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上需写清末次月经日期、分娩日期和分娩方式) 3、产后2个月将材料及单据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即可,先申领生育津贴后报销费用。 材料:《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1张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1张复印件、婴儿出生证原件+2张复印件、女方结婚证原件+1张复印件。另外,异地生育需提供结算明细单及病历复印件。 4、生育津贴基数=本单位全体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基数的平均值。这个数值由社保系统自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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