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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管制刑规定的执行机关是谁

2020-07-21 132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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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管制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管制刑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公安机关还可以在管制期间对犯罪分子颁发禁止去特定区域、接触特定人的禁止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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