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主行为吸收从行为的规定有怎样的?

2024-05-03 16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2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一、主行为吸收从行为的规定有怎样的? 主行为吸收从行为。 这里的主从是根据行为的作用区分的,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或次要作用的是从行为,其余是主行为。例如,甲先教唆乙去杀人,后又提供杀人工具。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犯罪分子兼有教唆犯帮助犯双重身分。在此,教唆是主行为,帮助是从行为,应以教唆行为吸收帮助行为。 以民事行为内容上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可以将民事行为划分为主行为和从行为。 (1)主行为是指不需要有其他行为的存在就可以独立成立的行为。例如,对于对于抵押合同来说,主债务合同就是主行为。 (2)从行为是指以其他行为的存在为前提的行为。从行为依附于主行为,如:担保之债与主债比较,主债合同就是主行为,担保合同就属于从行为。 二、吸收犯具有怎样的特征? 吸收犯,是指事实上存在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 吸收犯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数个独立的符合犯罪构成的犯罪行为。如果只有一个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则不可能成立吸收犯。 (2)数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如果数行为触犯同一罪名,就不成立吸收犯。 (3)数行为之间具有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发展的所经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发展的当然结果。 关于吸收犯的吸收关系,法学界通常认为有三种情况:即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主行为吸收从行为。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