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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怎么办?

2021-02-24 114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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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可以通过将质押财产折价、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主要用来受偿主债权以及违约金、利息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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