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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能加名字吗

2024-05-04 0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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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答案是肯定的。然而,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步骤,具体如下:在取得银行许可后,应先前往银行办理抵押及修改手续。在此基础上,方能将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进行适当变更。具体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所有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均须备齐,以便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申请;第二步,该管理局的窗口办证人员将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第三步,资料递交完毕后,房管局将要求申请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其中包含了该部门所需收取的手续费。此外,由于此次添加姓名可能涉及买卖或赠与等方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还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税费,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直头税等,同时还需支付测量费。签订合同时,还需缴纳契税与印花税。待上述费用全部缴清后,便可耐心等待房管局颁发新的房屋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n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n(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n(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n(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n(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n(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n(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n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n(一)登记申请书;\n(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n(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n(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n(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n(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n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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