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分公司不同于总公司的方面有哪些?

2022-04-14 432人已浏览
  • 姜超律师

    姜超律师专职律师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942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分公司不同于总公司的方面包括如下: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也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的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由总公司管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