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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可以撤销分公司的起诉。《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
1、总公司不能撤销分公司的诉讼。 2、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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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总公司是不可以随时撤销分公司的,必须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才可以撤销分公司。总公司想设立分公司,一般要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然后总公司想要撤销分公司的,也应当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再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才能去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因此是不可以随时撤销分公司的,想要撤销分公司,应当经过固定的流程,才可以撤销分公司。
1、可以。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其民事责任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的。 2、债务人起诉总公司的,可以将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判决分公司履行债务,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3、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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