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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和房产证是一回事吗

2023-01-12 24,024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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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不动产证和房产证不是一回事,有本质区别。主要是证件名称不同、监制机关不同、权证编号不同、标注产权信息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不同。房产证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含义不同。不动产证是指不动产权的证明,也是红色的封皮书,但是上面写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由国土资源局制定的一个登记的步骤。房产证的全称可以看到在表面,红色的封面上会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指购房者买了房子,完成了整个交易,就会由国家部门来颁发相关的证件。有了这个证书之后,就可以用于出售或者出租,产权人有处理的权利; 3、监制机关不同。不动产证的监制机关是国土资源部,房产证的监制机关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权证编号不同。不动产证和房产证都有两个编号,一个是建房注册,还有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号。但是两个号码是不一样的,而且号码是唯一的不能重合,就好比是这个房子的身份证号。除此以外,上面的盖的印章也不同。不动产证是由县级人民政府盖章的,盖的是登记机构的公章。房产证上面盖的公章,是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 5、标注产权信息不同。不动产证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的一个证。当我们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前期的房产证因丢失补办时会直接办理成不动产权证,在“权利类型”中会标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凭不动产权证可依法对房屋行使转移(买卖、交换、赠与、继承、析产、划拨、转让、判决)、变更(房地产权利人法定名称改变或者房屋坐标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化、房屋部分改建、拆除、倒塌、焚毁使房屋现状变更)、设定他项权利(房地产抵押权、典权等)以及房地产权利因房屋或者土地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等。房产证上应该完整地体现权利人对房屋所拥有的权利以及该房屋上存在的所有权利,其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权利人情况。指权利人名称、身份证号(个人)、企业性质等; (2)土地使用情况。指土地坐落、面积、使用期限等; (3)房屋所有权情况。指房屋结构类型、高度、竣工日期、建筑面积等; (4)房地产其他权利情况。如有抵押,则记录抵押权人、抵押金额、抵押期限等; (5)四至境界附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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