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合同履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为什么?

2021-03-02 48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2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先履行抗辩权的目的决定了其以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为前提。 基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而生之先履行抗辩权要求双方“互负的债务”之间具有对价性,因此其适用原则上应限于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的不履行通常不产生先履行抗辩权。 (二)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一般来说,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须双方所付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后履行一方请求对方履行尚未到期债务,对方当然可以直接拒绝,不存在适用先履行抗辩权的问题。 (三)双方所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双方当事人义务的先后履行顺序,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约定,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性质以及交易习惯来确定。 基于法律规定的先履行义务。如: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无明确约定情形下出租人应先履行债务,承租人一般于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金。再如: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的规定,承揽合同无特别约定情形下,承揽人的“完成工作成果”义务应当先履行,但“交付工作成果”义务应与定作人的报酬支付义务同时履行。当事人可以约定债务履行顺序,该约定可以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作出。 (四)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还要求对方未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此处的“未履行债务”是指没有实际作出对待给付,单纯仅以言词方式提出给付尚不足以阻止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发生。 此处的“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可包含瑕疵履行、部分履行等情形,而这些情形下究竟能否适用先履行抗辩权应当根据个案具体情况结合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效果上相当于没有履行,相对人可以拒绝自己的履行;如果并没有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相对人还是应当作出对应的给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