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房屋使用权能不能作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

2024-06-07 12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合伙人的共同出资,作为合伙组织的价值形态表现,是合伙得以进行合伙经营事务的物质前提。 所谓共同出资,就是各合伙人为了共同经营的需要,各自将自己拥有的资金、实物、技术、劳务等生产要素组合起来。 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可以是均等的,也可以是不均等的。 出资种类不限,既可以是实物形态的,如房屋、资金、设备、工具等也可以是无形财产,如劳务、技术以至信誉。技术既可以是专利技术,也可以是未经专利登记的专有技术,还可以是一技之长的某种技艺。此外,债权、商标使用权、商号使用权也可作为合伙人的出资。总之,只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出资方式几乎可以说是没有限制的。出资种类是随着合伙的不断发展而愈趋丰富,也反映合伙代表了较高层次的生产力发展水平。 合伙的出资,就构成了合伙财产。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享有平等使用权,而且合伙人的经营权利,不因出资多少而不同。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