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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出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023-01-03 1,200人已浏览
  • 黄海峰律师

    黄海峰律师律所副主任

    江苏策霖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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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我国法律的注册公司的出资期限的规定如下: 1、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发起人自行约定的公司章程进行规定,我国法律并没有进行特殊规定,但是参照习惯一般在20年内缴纳出资; 2、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若其他法律法规对部分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依照限额较高的法律法规执行。 对于注册资本的认定情况,应当公司的规模和生产经营情况而定,特别是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企业所认定的注册资本是不同的,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缴,如果因注册资本认定过高而导致无法实缴的,还需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此外,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协议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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