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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查企业的产品质量认证

2024-06-29 8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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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以《产品质量法》、《商检法》、《标准化法》为基础建立的。指定的认证机构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具体产品的认证业务,向获证产品颁发CCC认证证书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列入《目录》内产品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对那些列入《目录》内的产品并且没有获得认证的,不得进入本行政区域内。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医疗器械产品) 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医用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肺机 乳胶制品(共1种) 可免于办理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范围有哪些 1)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和生产的产品 2)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我国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3)根据外贸合同,专供出口的产品(不包括该产品有部分返销国内或内销的) 4)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需要进口的零部件 5)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而进口和生产的产品为已停止生产的产品提供的维修零部件 6)其它特殊情况的产品 对于符合第2、3项,企业可到各直属局或国家认监委办理,符合其它各项的到国家认监委办理。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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