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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业务可以由总公司签合同吗

2020-04-13 592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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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总公司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合法的,公司在成立发展有一定规模之后可以成立分公司,若是分公司在成立之前,就已经规定了总公司有权替其签署合同,那么在分公司注册成功之后,总公司才能代替分公司去签署合同,也即正常情形下,总公司是能代替分公司的。反过来说,分公司不能代表总公司签合同,除非分公司已经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这是由于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资产,故此对于民事主体而言,在与分公司签署合同之前,需要确定该分公司是否已经获得了签署此类合同的权利,对于任何总公司并没有授权的合同,即使与分公司签署之后,也有可能并不会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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