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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督办的案件是什么

2020-10-19 1,758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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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是上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社会公示等办法,督促限期完成对重点案件的查处和整改任务。由公安部直接督办的案件是属于全国性的大案要案,案件性质非常恶劣,对全国影响比较严重的案件或者涉外案件才能公安部直接督办。公安部督办案件的办理期限一般也是两个月,其实,公安部督办的案件的办理期限跟普通的刑事案件的办理期限没有什么差别的。只不过由公安部督办的这些案件大家也知道,都是在社会生活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的,可是,对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查期限没办法做限制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五十五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或者入境后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外国人未入境的,由被害人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没有被害人或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犯罪的,由公安部指定管辖。 第三百五十六条发生重大或者可能引起外交交涉的外国人犯罪案件的,有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报告公安部,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必要时,由公安部商外交部将案件情况通知我国驻外使馆、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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