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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器具的范围与认定是什么

2022-07-18 20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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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管制器具的范围与认定是什么 1、管制器具的范围如下: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刀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管制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二、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公共安全罪。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而非法携带。至于其犯罪目的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有的是为了进行其他犯罪而携带;有的是为了带回家使用等。不论出于什么目的,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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