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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包含什么区别

2024-05-21 7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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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区别主要在于: (1)进口料、件的来源不同:进料加工加工项下的所有进口料、件由我方用外汇购买。而来料加工加工项下的进口料、件则由外商无偿提供。进料加工的风险比来料加工的风险大。 (2)进出口货物的买卖方不同:进料加工由于各作各价,因此进口物料的外商不一定就是我成品出口的买方。而来料加工加工的进出口货物买卖方必须是同一外商。 (3)外商的结算不同:进料加工项下的我方出口货物,外商按一般贸易方式付款,我方收取外汇。而来料加工项下的我方出口货物不作价,我方只按约收取工缴费。 (4)退税的方式不同: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先征后退”的方式;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的方式。 来料加工视同销售免税货物,所以耗用的境内购进的材料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进料加工视同销售自产货物,出口适用零税率,可以抵扣购进材料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四条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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