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租房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2024-05-21 13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54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1.租金支付纠纷:双方应协议明确租户需按时缴纳租金,如房东同意延长支付期限,但不影响其他租赁条款。若出现争议,建议寻求物业、街道办等部门协调解决,或通过担保平台申请退款;如若不能达成协议,可考虑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2.押金纠纷: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全额退还押金,如无物品损坏,则全额退还。如有损坏,则按租赁合同约定扣除相应金额后返还剩余部分。如房东拒绝退还押金,租户可寻求上述部门协助调解,或向担保平台提供证据申请退款; 3.损害赔偿纠纷:通常因合同未规定物品损害赔偿金额而产生。如有约定,则依约赔偿;如无约定,则与房东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4.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纠纷:租赁期内出售房屋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如出租方故意剥夺此权利,违法售予他人,承租方可请求法院判定该出售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n\n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n(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n(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n(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