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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首付夫妻还贷款怎么分割房产

2024-05-03 24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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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婚姻生活中,父母往往会为孩子支付房屋首付款,而夫妻则需要合作偿还剩余部分的房贷。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如何对这样的房屋进行合理的分配呢?以下是两种常见情况及其分配方式的介绍: 第一种情形是,在婚后阶段,一方父母会为子女支付房屋的首付款项,而另一方的父母则负责支付房屋的装修费用。同时,房屋的剩余贷款仍将由初始出资的一方父母负责偿还。如果按照这种方式完成了房屋的购买和所有权登记手续,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初始出资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所做出的资金投入以及后续的还贷责任,司法实践中的主流判决通常会认为,尽管房屋登记簿上同时出现了双方的姓名,但是没有实际出资的一方仅有权获得装修方面的补偿,而无权要求分割房产的份额。 第二种情形是,一方父母为女儿购置房屋,并支付了首付款项。在夫妻结婚之后,他们需要共同承担剩余的房贷还款义务。同样地,如果按照这种方式完成了房屋的购买和所有权登记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就已经签署了房产买卖合同,并且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项,同时在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那么在婚后阶段,他们需要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这笔贷款。当夫妻关系破裂,面临离婚诉讼时,对于这个房产的处置问题,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定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而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也将被视为该方的个人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婚后阶段,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那部分贷款实际上可以被视为向另一方的借款。 在房屋增值的情况下,房屋归属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n(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n(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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