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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居住证办理

2020-09-15 549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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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发布的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居住证一人一证,短期居住证和居住证式样一致。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取费用,年满十六周岁,拟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居住证;拟在居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至半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短期居住证。
法律依据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居住证一人一证,短期居住证和居住证式样一致。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取费用。年满十六周岁,拟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居住证;拟在居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至半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短期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短期居住证、居住证。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应当到居住地受理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二)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三)居住地就业或者就学等证明材料。 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者《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携带未满16周岁子女的,还应当出示子女户籍证明或者户口簿。 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人办理申领手续。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居住证应当每年签注一次。短期居住证半年内经签注可以转换为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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