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高级法院受理案件标准

2022-04-15 12人已浏览
  • 陈友联律师

    陈友联律师律所主任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5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高级法院受理案件标准如下: 1、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4、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6、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 高级法院一般指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审判机关。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高级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审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