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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前排商户前的车位是谁的

2024-04-27 34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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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建筑物规划区域内,专供停放车辆的车位皆归属于房地产开发商所有。开发商通常在出售住房之际,同步面向消费者出售停车位。根据红外线图所标注的范围:小区商铺之外的公共空间的所有权关系,应以建筑土地规划许可证确认的红外线图所划定的界限为准绳。若公共空间位于规划红外线以内,则应视为属于小区所有;反之,若处于规划红外线以外地区,那么该部分即归属于政府管理部门负责的市政用地范畴。其次,我们需关注用地性质问题:倘若商铺门前的公共空间原本属于小区规划用地领域,并非政府道路,此时关于停车位的所有权划分问题便应考虑其是否属于小区的公共社会配套设施;然而,若商铺门前的这块区域并未被规划进小区公共用地范围之内,那么此种情况下车位便可视为开发商拥有的财产,开发商自然有权利在销售过程中自行决定如何处置这些停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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