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协议书中按揭的房屋可否给子女?

2021-04-26 349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54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夫妻双方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未还清按揭款的房屋赠予子女,由于按揭款未还清,不能及时办理过户登记的手续。虽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在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予人享有任意撤消权,但《离婚协议》涉及身份关系的解除,双方一致约定将共有的房屋赠予子女,是一种有目地的赠予行为,其中包括了夫妻双方对离婚给子女造成的伤害的补偿,如果单独予以撤销,离婚协议在整体上不完整,且会包括照顾子女日后生活的离婚后安排落空,对子女造成实际伤害。因此,虽赠予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但其系《离婚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与夫妻之间以及夫妻与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紧密相连,同时考虑到公序良俗的原则,夫妻任何一方对该赠予条款均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合同范本下载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