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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和户口的关系有什么误区?

2021-03-16 34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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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误区一: 户主就是房子拥有者 首先这肯定是错的。谁拥有这套房子,看的不是户口本,而是房产证。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与户口本上面的户籍人口没有什么直接关系,户口本上面的人员不等同于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以产权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为准,产权证上面登记是的谁的名字,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归谁所有,与户口本上面登记的户籍人员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误区二: 既然户口上的名字没意义,那么就不需要在乎他的影响了 这样理解也是错的。虽然你有权卖掉属于你自己所有的住房,但是如果户口本上的人拒绝迁出他的户口,你是没有办法卖掉你的房子的。 误区三: 房子的产权人必须与户口在一起 其实这也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二者可以在一起,也可以不在一起。产权人和户口不在一起,也不会影响产权人的权利。 总的来说,户口和房产证的关系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存在。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复杂,了解清楚就可以,以防造成不必要的纠葛。 误区 四、卖房子的收益归户口本上的所有人拥有 房子的产权归属是看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看户口本。所以说,房子在买卖时,决定权和收益还是需要看产权证上的名字,即使你在户口本上有名字,这房子也没有你的一份子。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34条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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