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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属于劳务报酬吗

2023-06-06 8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继承、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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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稿酬不属于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都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但是二者是分别列为一项的,前者是写稿的所得,而后者是个人从事各种技艺,因某一特定事项而付出劳务的报酬。 劳务纠纷的维权如下: 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申请调解的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书面形式,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必须履行; 3、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必备条件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综上所述,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稿酬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同属个人所得税11个征税对象,稿酬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是属于个人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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