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民法典关于快递丢失赔偿标准

2021-12-13 18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4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快递丢失赔偿标准: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快递在运输途中丢失的,风险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运输公司对于快递的丢失存在过错的,出卖人可以请求运输公司对于丢失的物,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如果发生快递丢失的情况,有证据可以证明所寄物品的价值的,快递公司是应当按当事人托寄物品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的。先与快递公司协商,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建议保留相关凭证向当事人所在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者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六百零六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七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