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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什么是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利益

2021-07-27 16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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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和不当得利是指受有利益的一方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受有损害的一方没有合法依据二遭受损害,在返还不当得利的时候应当将所取得的利益的其所产生的孳息一并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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