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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男方生育险报销标准

2020-10-08 471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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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男方的生育险如果是成都的,是符合报销的条件。但男方只能报销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如下: ①产前检查费: 生产或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500元;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300元。 ②生育医疗费: 顺产2000元; 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 生产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 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1000元; 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5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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