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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有几个方面

2022-04-14 290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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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相邻关系地役权的区别有以下三个方面: 1、两者的设置方式不同。相邻关系是合法的,地役权通常由当事人通过合同设立; 2、两者受损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一般提起行使所有权受到妨害的诉讼;地役权受到损害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到损害的请求; 3、两者提供的便利内容不同。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更好地行使其他所有人的权利,这是一个相对较高的标准;相邻关系的规定是为了维持生产和生活的必要条件,对各自的权利给予一定的限制,以达到权利正常使用的最低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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