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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拆迁有赔偿吗

2024-05-11 10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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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当在城镇购置小产权房之时,若该物业系违法修建之物,则在面临拆迁之时,您将无法获取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若是合法建造的房产,那么自然可以享有相应的赔偿。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自第二十四条起,城市及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关联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活动实施严格监管,对于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应依法做出处罚措施。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房屋征收决定之前,须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对征收范围内的非法建筑物进行详尽的调查、确认以及处置工作。对于那些被确认为合法建筑和尚未超期的临时建筑,必须依法给予补偿;而对于那些被判定为违法建筑或是已超期的临时建筑,则依法不予补偿。 3.在第二十五条中指出,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方按照本条例的规定,针对补偿方法、补偿金额以及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整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用、临时居住安置费用或周转房租费、停产停止经营损失、搬离期限、转移方式和转移期限等内容,签订具有明确法律效力的补偿协议。 4.在补偿协议签订之后,如有一方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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