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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亡房产能怎么过户,法律规定是哪些?

2024-05-16 14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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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如果已经约定好过户,但是产权人死亡的,财产仍然属于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过户手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无偿赠予的当事双方免征个税包括三种情况: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符合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便可免缴个税。除上述三种情形外,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他人的,受赠人按受赠所得,需缴纳20的个税。般来说,房屋赠予手续有三个步骤:第一步,办理赠予公证。第二步,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第三步,纳税领证。办理房屋赠予登记首先得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已领取房屋产权证其次,房屋的权属人自愿将该房屋赠予他人,他人接受后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赠予登记。老百姓通常在做了这个赠予合同以后呢就以为这个房子就已经是受赠人的了,不来房管局办理手续,这其实是不对的。因为根据国家民法典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的转让是以登记为准的,一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手上持的这个赠予合同,仅具备一个债权效力。房屋赠与公证后,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赠与公证细则》的法律位阶低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赠与公证细则》只是司法部的一个行政规章,出于法律位阶的最底层。其效力自然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次,从现有情况来看,在现实生活中,赠与合同当事人往往为了规避税费等,拖延或者不办理过户手续。但其又占有、使用、收益赠与合同赠与的房屋等,被赠与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快速获得专业解答!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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