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房屋出租合同的终止情形包括什么

2023-05-31 104人已浏览
  • 吴敏仪律师

    吴敏仪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

    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3

    拨打电话
专业分析
房屋出租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 (1)该出租房屋毁损;因承租人保管不善、或者不按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而导致的; (2)租赁合同到期; (3)承租人死亡; (4)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 (5)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