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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是期间费用吗

2023-05-24 46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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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税金及附加不是期间费用。 1、税金及附加不属于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2、期间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期间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3、之所以不计入一定的成本核算对象,主要是因为期间费用是为组织和管理企业整个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与可以确定一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采购、产成品生产等支出没有直接关系,因而期间费用不计入有关核算对象的成本,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税金及附加不包括: 1、增值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所以企业的增值税并不影响企业的经营利润,当然也就不需要在税金及附加里面进行核算了。即使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也是进入了产品的成本里面;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净利润征收的一种税,自己不需要参与营业利润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直接计入所得税费用;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就更好理解了,个人所得税的承受人是企业里面的职工或者股东,和企业的经营收入以及利润的计算,根本没有直接的连续。这样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自然也就没有必要进入税金及附加进行核算的必要,个人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损益; 4、契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以及关税等都是进行了资本化。 综上所述,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税金及附加主要是由于企业的产经营活动而要承担的相关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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