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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有

2022-06-05 17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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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 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2.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存在无偿合同的情况;而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3.保管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无特别的要求,一般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保管人;而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有特殊要求,保管人即仓库营业人。 4.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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