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可以不提供地址电话吗

2021-12-02 17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0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不可以不提供地址电话。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注意事项日下: 1、购买方的开票信息不能有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 2、货物信息不能有误(包括货物的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3、发票的电子票号与纸质的票号必须一致; 4、打印发票时发票必须放正、字迹清晰、不能压线、错格; 5、针式打印机的打印速度不能太快,跳针可能导致客户无法抵扣。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八种情况如下: 1、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3、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4、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5、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7、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可以代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