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民事诉讼一审要写代理词吗

2021-11-30 6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10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民事诉讼一审不一定要写代理词。代理词不是法律必须的要求,只要开庭时应表述的均已表述,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民事诉讼的辩论代理词,一般最好提交给法院的。 在辩论阶段的代理词或代理意见,要根据庭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也就是要根据庭审中的争议焦点来决定,针对双方存在的争议来发表代理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在庭审前准备的代理词,可能只会是涉及了部分的争议,不能涵盖全部的内容,会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可以在庭后,再根据庭审情况,全面地书写一份代理意见,再交给法院,以便法院能更能全面、清楚地了解你的意见。案件的被告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案件的,可以要求代理人出具代理词进行答辩,但提供代理词并不是强制要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