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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几种

2021-12-13 1,264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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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配拨、联营、入股。集体建设用地的配拨是由集体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让渡,用于乡镇企业建设、农民建住宅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集体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与他人共同兴办企业。集体与企业单位应当订立联营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联营的各项条件以及集体与单位的分红比例等。这是集体有偿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集体将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作为股份制企业的一定股份,并按土地使用权股份占企业总股份的比例参与企业分红。集体与股份制企业应当订立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股本和股息的分配、支付方式等。这也是集体有偿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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